| 2004年5月,欧盟完成了对十溴二苯醚的评估,根据10年中取得的580项研究结果,没有发现因生产、制造和使用十溴二苯醚而引起的危害性。另外,欧盟对将十溴二苯醚作为RoHS指令例外的咨询也已结束。所以于2005年4月19日,欧盟对RoHS指令正式豁免十溴二苯醚进行了投票表决,大多数欧盟成员国支持不将十溴二苯醚包括在RoHS指令的限制和禁止使用的范围内,但因支持票数尚不够法定票数的72.3%,故又于2005年9月2日,由欧盟部长会议理事会对此重新表决,仍然是大多数投票者赞成RoHS指令豁免十溴二苯醚,而只有20%的反对票,赞成票为反对票的两倍。2005年9月7日,此问题返回欧盟委员会裁决,委员会于2005年10月中旬决定,RoHS指令正式豁免十溴二苯醚,即允许十溴二苯醚在欧盟新上市的电子电气产品中继续使用。欧盟委员会的这一决定,一是考虑了对十溴二苯醚近10年的评估结果,二是考虑到十溴二苯醚在减少火灾危害中的贡献,三是考虑了目前尚无十溴二苯醚的理想代用品,即限制和禁止使用十溴二苯醚在技术上尚不成熟,在经济上尚不可行,所以直至现在,RoHS指令禁用的多溴二苯醚是不包括十溴二苯醚的。但欧盟要求,且各十溴二苯醚的生产和应用厂商也自愿承诺,正在研究和采用措施,监控十溴二苯醚向环境中的排放和尽量消除十溴二苯醚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且今后每4年还会根据一些新的研究发现和监控结果,对十溴二苯醚重新评估。不过许多业内专家认为,十溴二苯醚是迄今为止获得可安全使用科学证据最多的化学品之一。
2.2RoHS指令中的多溴二苯醚是否包括九溴二苯醚
前面已指出,工业十溴二苯醚一般含有不高于3%的低溴代二苯醚,但据检测,它们大多为九溴二苯醚。是否应将九溴二苯醚包括在RoHS指令的限制和禁止使用范围之内呢?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不应包括在内,理由是对十溴二苯醚进行的所有危害性评估试验,都是以工业十溴二苯醚为试样进行的,所以RoHS指令豁免的理所当然应是工业十溴二苯醚,而不应考虑其中存在的九溴二苯醚;另一种是应包括在内,理由是指令豁免的是十溴二苯醚。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因为RoHS指令还建议,电子电气产品中多溴二苯醚的最大允许含量是0.1%,而工业十溴二苯醚含有3%左右的不完全溴代的二苯醚,所以如电子电气产品用阻燃塑料的十溴二苯醚用量达10%(如须达UL94V-0阻燃级,此用量尚显不足),则最终产品中不完全溴代的二苯醚含量显然会高于0.1%。这样,工业十溴二苯醚实际上就很难被RoHS指令豁免而继续采用了。但如果这0.1%不包括九溴二苯醚,则又是另一种情况,因为前面已指出,工业十溴二苯醚中未完全溴代的二苯醚主要是九溴二苯醚。如果RoHS指令中所指多溴二苯醚不包括九溴二苯醚,则即使UL94V-0级塑料中的多溴二苯醚含量,估计不会超过允许值0.1%。
3与RoHS指令有关的阻燃剂危害性评估
3.1正在被评估的阻燃剂
RoHS指令颁布后,在2004-2006年期间,欧盟还在对一系列阻燃剂进行危害性评估。至2004年7月为止,欧盟已发表了12种阻燃剂的评估结果或初步评估结果,其它的评估结果将于2006年底(也许略晚些时候)公布,届时也许还会增加被限制和禁用的阻燃剂数目。但根据现有结果,行家们估计,即使有增加,也将是少数的。大多数被评估的阻燃剂将不致为国际环保法规所严重不容,另一些也仍会在某些领域获得应用。而且,经过详细的评估和取得足够的科学证据后,电子电气厂商将能更有信心和更安全地使用经过评估的阻燃剂。当然,不断开发新的、性价比更好的、对环境更友好的阻燃材料,推动阻燃材料的无卤化进程,乃是势在必行的,但这也是一个比较长期的任务和富有艰巨性的挑战。为供参考,表1列出了欧盟已进行和正在进行危害性评估的含卤阻燃剂。
3.2关于十溴二苯醚
尽管十溴二苯醚已为RoHS指令所豁免,但有关它的危害性,仍为人们积极研究。最近已有人指出,十溴二苯醚能光解为低溴代物,这无疑会增加十溴二苯醚的潜在危害。另外,有一些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商并不接纳十溴二苯醚,有个别欧洲国家对RoHS指令豁免十溴二苯醚持有异议,并表示在未来不使用十溴二苯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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