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和城市用地的不断紧张,各大中城市的高层、超高层建筑鳞次栉比。然而,这些高层建筑正逐渐步入“壮年期”,由此产生的城市空间安全隐患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紧迫问题,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一、玻璃幕墙安全形势严峻。玻璃幕墙作为城市现代化象征,于上世纪80年代起在我国各大中城市广泛应用,目前各地中心繁华地段都有相当数量保留。玻璃幕墙大多靠黏合剂固定,一般10~20年就开始老化,极有可能脱落。据一份最新的普查报告显示,目前上海2239幢玻璃幕墙建筑中,有56%存在安全隐患,广州的东风路和环市路也都曾出现过超高层建筑玻璃坠落的情况。由于缺乏高额的维护经费和明确的责任人,许多已经到检修维护期的玻璃幕墙得不到及时的隐患排查。
二、附着在高层建筑的商业广告、空调外挂机等存在安全隐患。这些安装在高层建筑外部的附着物,其设计安装本身就缺乏必要的规范与监管,而且其中的绝大部分已经安装使用多年,都不同程度地“带病”工作,一旦遭遇大风等恶劣天气,随时有可能对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难以落实。目前,高层建筑装修过程中大量使用可燃性材料,还密布着大量电气设备,由于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安全隐患大大高于普通建筑。更为严重的是,随着楼宇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当一部分高层建筑是多产权的,消防安全责任难以落实到位,加上或多或少存在着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问题,消防安全隐患日益凸显,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造成以上安全隐患的原因是:首先是相关的制度规范没有跟上。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制度办法的指导,给城市空间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困难。其次是经费难以落实。尽管按照现行的制度规定了有关建筑日常维修的经费安排,但已经完全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过低的经费投入相对于高昂的检修开支无异于杯水车薪。其三是高层建筑多产权模式的普遍化,给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带来难题。
鉴于城市空间安全形势的日渐紧迫,特建议如下:
一、加快关于城市空间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尤其要制定完善对高层建筑玻璃幕墙、户外广告架设、空调外挂机安装等的管理办法。同时,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与之配套的技术规范,从源头上为加强城市空间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证。
二、建立健全城市空间安全的长效机制。为确保城市空间的长久安全,还必须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实施诸如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公告制度等措施,明确有关城市空间的安全责任主体,并为落实具体的空间安全监管部门(单位)提供制度安排。同时,要从目前高层建筑为多产权的现状出发,明确以产权单位为责任单位、以物业作为日常管理单位,规范高层建筑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三、保证和充实城市空间安全管理经费。在修订完善关于高层建筑安全设施正常检测维修制度的同时,规定和充实城市空间安全的经费来源,以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建议安监部门近期组织一次城市空间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促进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