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度报道组记者 王健 本报通讯员 周刚
【南京日报报道】 唰!
24岁的小伙子郭顺宏系着安全绳,从28层的苏宁环球大厦楼顶跳下。
脚下是蚂蚁般蠕动的人潮和车流;面前是时尚、现代但又布满灰尘的玻璃幕墙。
他右手握紧安全绳,左手挥动刮水杆,身旁挂着清洗桶和洗洁净,在空中作业就像“舞蹈”。
人们把郭顺宏这些洗楼人称作“蜘蛛人”,他们所从事工种的正式名称是“高处悬挂清洁作业工”。
郭顺宏所在的南京龙虎清洗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他们的生意好多了,现在在手的高楼清洗项目就有五六个,是往年的两三倍。而促使高楼“洗脸”的,是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
《规定》要求,市区高层建筑和主要道路的临街临河建筑物都必须定期“洗脸”,违反者最高罚款1万元。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要想使所有的高楼都严格执行这项规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最关键的就是清洗费用的问题。
业主辩称: 调查:《规定》明确:
南京高楼亟待“洗脸”“随着近年来我市城建投入的不断加大,目前,全市超过8层以上的建筑共有2000多栋。这些高楼在节约城市土地、营造都市氛围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出现,建筑物外立面整洁方面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一些大楼外立面长期不清洗,不仅有碍观瞻,也影响了南京的市容景观和城市形象。”
市市容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依群说,目前我市大部分建筑外立面都达不到规定的清洁要求。不少楼宇自建成后,外立面就没有做过清洁,导致上面污迹斑斑、外漆脱落,和高楼的形象极不相称。近年来,我市抓住“十运会”等契机,投入大量资金对主要道路、窗口地区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了清洗出新,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建筑物外立面的清洁情况比较糟糕,已经成为影响我市市容景观的一个突出问题。
今年4月,市市容局相关部门对全市主要道路、窗口地区的外立面不洁楼宇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初步筛查出首批需要清洗的163座高楼名单。
对照名单,记者日前随机进行了探访。
在中山东路482号,记者找到了名单上的“纺织大厦”。据了解,这幢体量巨大的高楼,当年曾是南京的一幢标志性建筑,可由于多年不清洗,外立面显得有点灰蒙蒙的,与周边一些新建的高楼外立面形成鲜明反差。
位于洪武南路342号的“苏发大厦”,也被列入首批清洗名单。在大厦门厅,记者发现,室内的地砖和墙壁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可从外面看大厦立面,却是另一番景象:乳胶漆墙面上灰蒙蒙一片,不少地方还“起了皮”,有明显的雨水和铁锈的痕迹,窗户玻璃上也落了不少灰,连“苏发大厦”几个镏金大字上也沾有灰尘。
在龙蟠路165号,记者发现,列入清洗名单的“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大楼,楼体外立面多处破损,表面污渍斑斑。
据清洗专家介绍,外立面出现破损或涂饰脱落现象,可能是因为大楼建的时间久了,也有可能是外表污渍太多,腐蚀了表面涂层,造成风化、脱落。“但平时如果注意清洗、保养,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费用应由业主承担陈家运,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处长,全程参与了《规定》的起草和制定。
今年1月1日后,他又忙于贯彻实施这一规定,忙得不可开交。记者的采访也分好几次在他的办公室、车上和高楼清洗现场,断断续续地进行。
“用政府规章的形式给城市高楼‘洗脸’立规矩,在南京还是第一次!”陈家运说,“第一次”可从他任处长的部门名称上就能看出来。记者注意到,这个处现在的名称还是“南京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受市市容局委托负责全市
机动车辆清洗站点的备案、登记、业务指导等工作。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管理,保持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和完好,政府相关部门又委托其负责全市建(构)筑物清洗的组织和检查。
“名字还没有来得及变更,我们就担负着新的任务上路了!”陈家运说,新工作的开展,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贯彻落实这一法规,他们准备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宣传发动,要求各区组织好《规定》的宣传工作,动员各建筑物产权单位主动清洗外立面;二是调查摸底,摸清全市高层建筑和临街(临河)建筑物、构筑物中的主要外立面不洁楼宇,目前全市共列出首批外立面不洁楼宇163座。
“接着,就是进行第三步——集中整治。”陈家运说,他们每天组织市、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上门查处不洁建筑物,对不洁楼宇责任人发放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该阶段在上月已经结束。进入8月份,将对逾期拒不清洗建筑物的业主,依据《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委托有资质的清洗单位进行清洗,所需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对不支付费用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之所以可以这么做,是因为我们有了‘尚方宝剑’。”陈家运说,《规定》要求,市区主要道路的临街临河建筑物、构筑物和高层建筑都必须定期“洗脸”。最长清洗时间间隔为:玻璃幕墙,至少每半年清洗一次;装饰板墙和面砖幕墙,至少每2年清洗一次;石料幕墙,至少每3年清洗一次;涂料幕墙,至少每4年更新一次。对拒不按规定给建筑物清洗的业主,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对其处以5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建筑物外立面清洁的要求: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脱色,无乱挂、乱贴、乱涂、乱刻,无其他影响市容景观等现象。并特别规定,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是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的责任人。
“这也就意味着清洗的费用由业主埋单!”陈家运说。外墙脏了又不是我们的原因
王丽,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业务科科长,主要负责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管理工作。
与陈家运一样,今年以来她也在为贯彻落实《规定》而忙碌。从4月初开始,她每天都与科里另外一名女同志一起,协助城管队员上门查处外立面不洁楼宇,对责任人发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整改要求得到大部分业主单位的配合,但也有不少楼宇业主以各种理由推脱。
业主为什么会推脱?“清洗成本是一个重要因素!”王丽说。
据介绍,目前我市高楼外立面清洗收费标准平均为每平方米1—2元钱。这就意味着一幢20层的高楼,洗一次“脸”的费用为20万元左右。而像金陵饭店这样的楼群,有6个外立面,清洗一次的费用高达60万元。这样的价格让一般的企业难以接受。
据了解,目前能够定时清洗高楼的都是星级宾馆和一些注重形象的公司和单位,比如新街口地区的商茂大厦,常年聘请一家清洗公司对大楼外立面进行不间断保洁,路过的市民经常能看到“蜘蛛人”挂在上空“洗楼”;湖南路附近的玄武饭店和广州路附近的苏宁环球大厦,也将高楼清洗费用列入酒店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当中,定期进行清洗。但能这样做的高楼并不多。
“大楼业主意见不统一,也是造成一些高楼长期不‘洗脸’的重要原因。”王丽说。
记者日前随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上门发放整改通知书时,洪武路上的苏发大厦物业管理人员就告诉记者,他们大楼已经有三四年没有清洗了。原因就是大楼被数十家公司承租,只要一家公司不愿出钱就洗不起来。记者在该楼大厅里看到,楼内单位的标志牌挂了整整一面墙,仔细数一下,超过30家。
“清洗外立面,我们坚决赞成,可要我们把30家业主单位的意见统一起来,凑钱洗楼,就几乎不可能了。因为要洗楼,就得收钱,我们自己的物业费有时还收不齐呢,怎么有精力去收洗楼的钱?”苏发大厦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
物业不愿意“挑头”收费给高楼洗脸,业主也有自己的观点。苏发大厦内的某业主单位负责人说,“室内的地面和墙面脏了,我们有责任保洁;外面的墙脏了,又不是我们弄的,怎么能要我们付钱呢?”
写字楼如此,居民楼里更是意见纷纷。
王丽说:“《规定》里所指的建筑物,没有区分写字楼和住宅楼,高层居民楼和临街、临河的居民楼也要定期清洗,动员居民楼里的业主为高楼清洗埋单,更难!”
位于牌楼巷的怡景花园内,有5幢建于十几年前的26层住宅楼。按规定,显然是在定期清洗之列。听说自己以后可能要为清洗所住楼的外立面付钱,居民李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她说:“现在市民买房子都已经是‘跌跌爬爬’了,这边贷款还没有付清,那边又要大家隔三四年就付一次清洗费,能没有意见吗?楼外面脏了,是城里工地太多造成的,谁污染,谁埋单,这个钱我不会出。”
家住龙蟠花园的居民张先生则不赞成李女士的观点。他说,洗楼又不是天天洗,几年才一次。以前住在老小区里,家家户户里面的卫生都搞得很好,唯独过道和公共区域脏兮兮的,给人感觉很不好。现在的小区,基本上都有物管,尽管要交物业费,但公共区域非常干净,给人感觉很舒服。清洗楼宇外墙,也是居民房屋的一部分,干嘛不弄得干净一点呢?
“我觉得这个洗楼费,作为受益人还是应该主动交的。我反而对罚款部分有点异议,清洗外立面的费用都要好几十万元,不清洗的最高罚款却只有1万元,这会让一些人‘甘愿’接受罚款。反正只要罚点钱,就可以不用花大价钱洗楼了。所以,政府部门既然要罚款,就要罚狠一点,不然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张先生说。可考虑利用物业维修基金对李女士等不愿意为高楼外立面清洗埋单的业主,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议律师认为,建筑物业主有保管好其产权的责任和义务,高楼外立面是城市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业主应服从大局,维护全社会的整体利益,保持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洁,并承担相应的清洗费用。
对于“外面的墙脏了,又不是我弄的,怎么能要我付钱清洗呢”的观点,陈议认为,如果业主觉得自己的建筑物外立面是别人弄脏的,可以拿出具体证据,起诉直接责任人侵权,并赔偿自己的损失。但这一点目前实施起来比较难,因为造成大楼变脏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非某一个或多个直接责任人。陈议打了个比方:人在路上行走,衣服和鞋子被灰尘搞脏,自己要花钱擦洗;车子停在停车场,车身上落满灰尘,也要自己花钱洗。清洗高楼外立面,道理是一样的。
陈议同时认为,对工地集中地段的高楼外立面清洗,政府部门可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对受污染严重的楼宇外立面清洗,提供一定补贴。
“高楼外立面清洗,对提升南京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推进‘东部城市绿色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省社科院城市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张卫研究员认为,高楼清洗“新政”在推进过程中,一些人和单位出现暂时的不理解是正常的,高楼清洗对南京市容市貌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他建议,高楼外立面清洗费用可以从住宅的“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
对此,南京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解释说,近年,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量已经开始增加。2005年全年,南京的物业维修基金使用量为240万元;2006年上半年使用量为520万元。特别是一些小高层或高层的住宅小区,换一部电梯的费用就要花掉很多钱,如果再将维修基金用于一次数万元甚至十多万元的外墙清洗,这个口子难“开”。“而且目前南京没有规定维修基金可以用来清洗外墙,这是受到国家有关政策限制的。”这位人士表示,建设部规定“物业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大修、更新、改造的维修保障资金”,而外墙清洗属于保养的类别,并没有列入使用范围之内。“要我们开这个口子,除非上面的政策首先做出调整”。
对此,张卫研究员又提出自己的意见。他说,外立面定期保洁在国外以及国内一些城市都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其费用多数是划进物业管理费中。比如无锡,在每月每平方米1.3元的七级服务里就明确规定:每3年给建筑物外立面清洗一次。南京也可以借鉴。
据了解,目前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执行的是市房产局和市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其中《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所列物业服务内容,涉及生活垃圾收集等17项,但并没有高楼外立面清洗收费项目。
(编辑 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