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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谁来保障家居安全?保安还是报警器  
(发布日期:2007-11-29 14: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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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国内安防建设工作开展得可谓风风火火,新的科技安防手段也是屡屡挫败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然而任何事情都不会一帆风顺的,在这里笔者还是听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报警器的报警声是不能阻止犯罪分子的,其作用实际上跟人在街上大喊一声:“抓小偷!”是一样的,真正能阻止犯罪行为的还是人。对于住宅小区的安保设置,最重要的其实还是区内的保安。保安、保安,就是要保卫安全,然而小区保安不作为的消息却不时的见诸于报端、电视新闻。保安是离居民住宅最近的安防人员,而维持社会治安的警察则不可能时时守着小区,所以,如果保安不作为,那么小区居民的家居安全就无法得到有力保障。      

    保安的作用是什么?今年5月的一条新闻让笔者感到一些疑惑。该新闻的内容是去年9月海淀区新新家园的一位住户董先生的家被盗了,董先生以小区不准住户安装防盗网,小区保安配置在案发时被减少,小区的报警、监控系统没有作用,没有案发当时的记录的理由起诉小区物业,结果是败诉。法院判定董先生的败诉理由是——双方对《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中严禁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露台,严禁在房间、窗户外侧安装任何物件的内容没有异议,该规定应属有效。同时,物业服务中所包括的安全保卫服务内容为小区范围内公共区域的安全保障,不包括业主住房内的财物保管,不能苛求物业的保安服务能够防止一切盗窃案的发生。业主也应增强防范意识,在不能安装外部防盗窗的前提下,亦可采取安装内置防护装置等措施。财产被盗的后果不应由物业承担。      

    “物业服务中所包括的安全保卫服务内容为小区范围内公共区域的安全保障,不包括业主住房内的财物保管,不能苛求物业的保安服务能够防止一切盗窃案的发生。”这句话表面看起来没有问题,但是也存在问题。保安的职责范围的确不包含业主的财物保管,业主也的确不能苛求保安防止一切盗窃案发生,但问题是在盗窃案发生后究竟由谁来承担责任?这个问题在网上也有很多人讨论过,但是最后的结论是一致的,起诉物业基本上不会胜诉,业主自认倒霉。      

    这是一个很令人感到气愤的一个结论,尤其是在不准安装防盗网之后,家居安全实际上受到了严重的威胁,防盗网是拒敌于国门之外,而报警器只是起到提醒的作用,防盗效果是有很大的差别的。防盗网可以不依赖别人而将盗贼挡在门外,报警器报警之后有没有人来阻止犯罪分子,这就不一定了。按照董先生的遭遇,保安是不用承担保护业主家居财物的责任的,那么在报警器响时,保安去不去阻止罪犯就要看保安的良心了,因为这不是保安的责任。      

    没有责任就没有压力,于是就出现了一些小区的保安在值班期间睡大觉,业主不满意,因此拒交管理费,而物业又以此理由撤出的事件。这样的事情让民众们很愤怒也很无奈,于是人们又纷纷装起防盗网,因为他们信不过保安,而物业又迫于政府的规定而不准业主装防盗网,由此又产生新的纷争。      

    对于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该让物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是解决的办法,保安是无法完全阻止盗窃案发生,但是不能因此而完全不承担责任,因为只有承担了责任才会有压力,有了压力才能真正的把工作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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