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议《条例》规定娱乐场包厢、包间的门窗透明了
于今年3月1日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这是我国首次规定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要透明的立法,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笔者认为,立法的本意是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人们在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从事违法活动,规定要用透明的门窗,让“阳光”成为最好的防腐剂。但事实上,《条例》已经实施这么久了,笔者没有看到也没有见报道哪家娱乐场所在改装包厢、包间。相反,据笔者随机调查,公众对之的反映大多表示不理解,认为不方便。那么,包厢包间的门窗透明了是不是就是一件令人永远高兴的事呢?笔者认为不全然。
透明并不能透视违法。在过去,公安机关在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抓获了卖淫嫖娼、赌博等人员,查处了一些丑恶的社会治安案件。但现在,从报道和实践中看,真正在包厢、包间内从事治安违法被查获的人少了。而然,治安案件仍然很多。究其原因,是违法人员转移了场所,到娱乐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卖淫嫖娼等。可以说,娱乐场所是谈价和拉嫖的地方,但不会被违法人轻易选择为作案的地方。对于赌博来讲,聚众赌博和豪赌,违法人员也不会轻易选择在公共娱乐场所。他们选择了很隐秘的地方,如居民楼、农村等等。这就是说,要杜绝治安违法,要加强人们的教育是关键,光想靠一个透明的门窗就解决问题是不现实的。只在靠人们内心遵守法律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违法。同时,公安机关与公共娱乐场所等要加强治安防范与教育,才能从实质上防止违法犯罪。
透明会妨碍正常娱乐。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这是《条例》对娱乐场所下的定义。意思是说,它是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并且经营者是有偿服务的。公众和消费者到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表现,是公民个人或一定的居民消费小团体进行娱乐的地方。公众娱乐从时间上看,都是业余时间内进行的,他们选择包厢包间的目的,是防止他人打扰。这在很大程度上有个空间自由的成分,还有一定的隐私性质。如果门窗透明了,娱乐的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唱歌等,会感到不自然,甚至拘束。这样就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娱乐,影响人们的娱乐质量,很难减轻工作和生活等带来的压力。
透明会妨碍“两谈”。一是正常的谈情说爱。现代的人们,谈情说爱不再选择公园之地,大多年轻的朋友爱选择到夜总会、迪厅、卡拉OK等娱乐场所。到这些地方,他们觉得高雅,又能通过自娱自乐等活动深入了解对方,选择包间等又有较大的保密性,所以人们爱选择这地方。由于谈情说爱的极大隐私性,特别是才认识不久的男女,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的。如果他们来到娱乐场所,选择了透明的包厢、包间,你说他们高兴吗?乐意吗?二是正常的商业谈判。虽然娱乐场所不是商人们进行商业谈判的地方,但现在人们把经商作为了生活的乐趣。在进行经济交易谈判等方面,商人们或老总们爱选择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他们认为在这里谈判显得轻松,又可以健康的娱乐,能促进交易的成功。并且,商人之间的接触或谈判,往往较强的商业秘密性,他所以愿意选择包厢、包间。
从前面分析看出,娱乐场所的营业收入,很大部分是来自人们正常的娱乐和商业谈判等,这部分活动是营业场所的主营业务。但不排除及少数的人在包厢、包间内从事色情、贩毒等交易,但这随着社会的发展已不是主流,这些违法犯罪早已转移了阵地。包厢、包间已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休闲和娱乐的地方,是个人生活空间中的相对隐秘空间。因而,国家不能为了防止次要的违法犯罪,而舍弃了人们正常娱乐的空间。笔者认为包厢、包间的门窗还是不透明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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